法律问答

你好,张律师,我这边借了一笔民间贷,现在还不起了,我借的12000到手8千多,每天还480,利息180,本金300,到现在为止利息加本金已经还了9千多了,现在已经还不起了,他这个已经超过国家的的借贷利息了吧

债务追讨
2023-10-25 1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纠纷最高可以约定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中,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超出四倍部分的利息,属于高利贷。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民间借贷中利息太高还不起的,如果该属于高利贷,则对于超过法律规定范围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但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仍然要还,借款人还不起的,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一)按照法律规定约定借贷利息。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就会被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二)出现借贷纠纷时要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即便借款人违约无法及时还款,依照法律规定,出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如果出借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这显然违法,出借人可以报警处理。对于高利贷中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借款人可以诉讼要求法院予以否定,已经支付的可以选择要回。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
    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高利贷作为一种残酷剥夺借贷者私人财产的手段,在中国的旧社会尤为盛行,最为常见的是所谓"驴打滚"利滚利,即以一月为限过期不还者,利转为本,本利翻转,越滚越大,这是最厉害的复利计算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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