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项权证被银行弄丢了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3-10-26 08: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他项权证被银行弄丢了应该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审核后,作出补发公告,然后申请人凭补发公告以及相关资料进行补证。他项权证是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
    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关于他项权证掉了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他项权证丢失,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办他项权证。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 法律分析:房地产他项权证丢失补办程序和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补办程序一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的过程如下:
    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
    2、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3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