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2013年欠别人30万元,有欠条,欠条上没有利率的约定,我累计偿还了借款人312000元,后在2021年5月在放贷人的威逼下我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签订还款协议书从欠款之日起按月利率千分之20计算的利息,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债务追讨
2023-10-26 14:2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协议要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内容应当包括欠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欠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具体日期,还款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欠款的利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可以不用偿还的,已经偿还了的,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或用来折抵剩余的欠款。即月利率超过百分之三的部分,就属于高利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债务当事人依据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借贷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条款的,债权人想要补充利息条款的,可以和债务人协商沟通。沟通成功,债务人愿意支付利息的,双方可以补充签订书面协议增加利息条款。
    书面的补充协议中注意要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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