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这样的 我在一个餐饮公司上班 是从2月13号开始 上到7月22号公司由于减少业务裁员了我 然后第一在拖欠我的工资没有发放! 第二是没有签合同。没有交社保和保险这些。是否对我有补偿?(或有处罚用人方)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6 14: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对于拖欠工资并没有争议,只是用人单位拖欠未付,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争议问题。法律依据:

  • 1、可以要求按合同标准实施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
    2、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上述内容参考第二条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可以要求补足和赔偿,赔偿按工龄来,一年一个月,不足一年按半个月算。法律依据:
  • 如果用人单位具备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进行合法的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拖欠工资赔偿金怎么算
工资法律资讯
拖欠工资赔偿金怎么算
拖欠工资支付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赔偿金标准
拖欠工资支付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公款罪资讯
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工厂拖欠工资如何举报
工资奖金 15776
工厂拖欠工资如何举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