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以绩效低分为由克扣工资,我可以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2N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6 15:01: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如果因个人原因而提出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具有克扣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等行为而辞职的,则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可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其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要区分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还是用人单位辞退。如果是劳动者提出,那么可以获得所有工资,仅此而已,用人单位不得扣下。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那么除了支付劳动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工作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工作满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法律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可以要求2倍工资,但这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划算,还不如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好: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劳动者入职第二个月,你第二个月只工资一天,就只能是这一天工资的双倍。
    但如果主张违法解除,按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当支付你半个月补偿金,而根据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二倍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应当支付你
    0.5x2=1个月工资。
    建议研究下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