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挖掘机驾驶员,给挖掘机老板开挖掘机,当时口头商量的每月6000,2月6号开始工作到七月9号,五个月零4天,工资应该是30600元但是老板只支付了21000元,现在没干满一年,辞职了以后老板工资拖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讨薪
2023-10-26 16: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地的钱要不回来有以下办法:
    1、工资被拖欠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师与单位自行协商、交涉,协商无果时一定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2、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帮助协调解决;
    3、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4、如果请不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也可以讨回工资,首先需要收集: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之后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然后据此再去主张单位返还被拖欠工资,这样就有充足的证据讨回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工钱要不回来且没有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来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工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的,则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还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向其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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