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个人去劳动局工伤科做工伤认定,传票到工厂后,被工厂推翻了,还有绝招认定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10-26 16: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 一、若对认定结果不服或想推翻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的,当事人可以携带好相关材料证明,对工伤认定的结果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能否成功还是要根据实际的受伤情况来确定。劳动者在进行劳动时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相关企业部门要对此负责和赔偿。 工伤认定在这之中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二、《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期限后不受理,造成无法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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