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对方全责我方不住院对方还应该赔偿护理费和营养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6 16: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护理费和营养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来确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结合着受害者本人的误工损失计算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车祸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当事人请求赔偿营养费的,一般要先进行鉴定,再根据鉴定意见来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祸受伤出院在家疗养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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