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认罪认罚三年后,还能认吗?

刑事辩护
2023-10-26 17:0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罪认罚后的量刑:1、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从轻判处刑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一、认罪认罚在任何阶段都可以提出。“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  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  第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 三年以上能认罪认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特定的案件范围限制,对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