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起诉离婚了,被起诉方应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
2023-10-26 17: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法律依据:
  • 被起诉离婚应当提供的材料是:
    1、符合条件的答辩状;
    2、如果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
    3、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提供有利于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离婚起诉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还需要携带双方共同财产证明。
    如果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还要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如果一方请求损害赔偿,还应携带对方有过错情形的证据。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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