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陈律师,您好,我是替我妹妹咨询婚姻家庭情况。我妹妹和妹夫近期要离婚,但是离婚原因是女方的过错,两人的感情也是破裂,他们现在要协议离婚,但是协议内容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和监护这块,不知道怎么样争取最大利益,孩子我们也希望在男方那边,只是希望女方可以自由去探望孩子,男方有说过离婚了,但是女方可以继续住在男方家里,方便照顾孩子,这个协议写到协议书里有效吗?还有她有没有机会争取到财产方面的利益?房产属于自建房子,在结婚后有进行了翻修,5层楼,1~4层有出租,有收益的,只是那个房子的持证人不是妹夫,是老人家的

子女抚养
2023-10-26 18: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可以约定将孩子带出去玩,也可以约定当事人去孩子家里探视,只要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可以夫妻双方协商,一方抚养,但不可阻碍另一方的探视权。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双方要约定明确是属于父亲还是母亲的,以及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约定清楚探视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