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结婚了然后房子是我婆婆的名字,然后我老公和婆婆的户口都在他姥爷的户口本上,上边还有姥爷的长子和孙女,他们的户口本所在地在我婆婆的这个房子上了,户主是姥爷,那么这个房子是我婆婆的还是姥爷的

2019-06-15 05:37: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房产分割与结婚时户口本里面的家庭成员无关,仅仅是在夫妻之间分割房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丈夫继承房子后,可以把妻子的名字加上。如果丈夫是通过法定继承得到的房子,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加不加上妻子的名字都不影响财产的性质。如果丈夫是通过遗嘱继承得到的房子,房子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只要丈夫同意,就可以加上妻子的名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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