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车辆在省道快车道追尾前方农用小四轮,因晚上受对面车辆灯光影响和前方农用四轮无尾灯和反光标识造成此事故,农用车驾司员耳部缝合3分之2面犬骨轻微骨折,头皮破例缝合25针,农用车斗上一人摔轻伤,双方车辆都受损。后经交警处理我方车辆称重是超载运输,如果对方鉴定为重伤,或残疾我驾驶员将受到入监处罚并降级驾照。请问律师这起事故依法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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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以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 超载确实违法,但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要综合事件发生的全部事实,超载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建议报交警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确认。
存在超载的情形,会认定存在一定的过错,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要看事故认定书,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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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这是关于客运、货运机动车超载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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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记满12分后会被强制降级吗, 根据公安部修订后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持有A
1、A
2、A
3、B
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车管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证,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交管部门按照新规要求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 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此外,对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记录,且实习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除按照实习期管理规定注销其实习车型驾驶资格外,还要按照降级规定一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资格。交管部门同时推出了便捷服务,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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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