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几个同事一起准备去饭店吃饭!在饭店门口我同事因为停车,跟别人发生争吵之后被打倒在地!我过去拉架,那三四个男的一起过来打我!把我打晕!后来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我其他的他的同事当时报警了!那几个人开车跑了!我那个被打的同事鼻梁骨粉碎性骨折被鉴定为轻伤!可是对方逃跑以后过了两个小时也报警了!还说是耳膜穿孔!也被鉴定轻伤!但是我们都没有人还手打他!监控录像也没有录下打架的全过程!对方要求和解!但是条件我同事家不同意!要求按法律程序办理!我想问这种情况!对我朋友还有我在内会怎样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6-15 06:1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伤害致人轻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意见,是可以免于起诉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被害人谅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执行,一般不会判刑。
  • 工作期间,同事之间打架斗殴,双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老板聘请员工是来工作的,打架不是工作任务,老板不负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是否构成轻伤由公安机关的技术部门进行鉴定,致人轻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轻伤害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分情况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
    1、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