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喝酒骑电动车撞到人,对方脚受外伤,当时报警和交警说了私了,带对方去了医院,付了医药费还另外给了1000块钱,隔13天后对方,又说自己是骨折了,又来问我们要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27 07: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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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喝酒发生
交通事故可以获得赔偿。如果事故是由对方引起的,那么伤者可以获得赔偿。对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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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