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执行的案件,是什么原因被执行了怎么看

刑事辩护
2023-10-27 08: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当时已经申请执行了,还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法律分析:关于执行案件范围的问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下列执行案件: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调解书、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调解书;3,行政机关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 执行问题是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局进行,与原审判法官无关。
    至于执行情况,建议向执行法官沟通、询问,如有线索也可积极提供,以推动案件执行。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