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些人欠我钱,拿我的货,说过几天给我,这构成诈骗吗?

诈骗
2023-10-27 09:2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承认欠钱还构成诈骗吗
    1、债务人承认自己欠债事实的,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是不会构成诈骗的,如果债务人欺诈、欺骗的方式借钱,并且其目的是非法占有的,就会是属于诈骗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这种行为不构成诈骗,是民间借贷。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当事人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是。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货物的,则属于诈骗。但如果对方只是恶意拖欠货款,正常情况下应是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