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益岗位。现在怀孕期间,预产期约为11.20,但协议日期为9.31。保险只在9月份缴纳,生育津贴被切断。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社会保险
2023-10-27 09:3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男性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为自己带来保障。投保人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投保人的工资,缴纳的保险必须达到一定数额。受保人必须达到工作期限。
  • 你好,国家对于生育险的规定,明确了生育险必须由单位来缴纳,个人是无法自己购买生育险的。
  •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