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他哥哥借了12万元,现在我怎么能回来呢?

债务追讨
2023-10-27 09: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能不能要回来,一看借条(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二看是否存在时效障碍,三看债务人的履行能力。
    如果你借条没有约定偿还期限,你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你约定了偿还时间,则要在逾期的三年内主张权利,超过了时效的需要举证证明你一直没有放弃债权,以你最后一次追讨的时间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形成的债权,法定保护时效最长是20年。法律依据:
  • 如果有借款的证据是可以协商要回来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还有一点就是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钱不属于个人的话,是要不回来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要看帮他还钱,双方有无约定是什么行为,是借钱给他还是赠与给他.如果是借钱就可以要回,如果是赠与,是不可以要回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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