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不是我父亲的亲生女儿。是我妈和外人的孩子。但是在法律义务上他我的亲生父亲现在我想和这个“亲生父亲”断绝关系,可以吗?

2023-10-27 10: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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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亲生父亲是不可以断绝父子关系的,因为亲生父子关系是血缘关系,是不能断绝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是不能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除脱离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1、亲生父子关系是不能私自断绝的,任何断绝亲生父子的协议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亲生父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确定的,不得断绝,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父子关系不可以断绝,法律上也没有相应的规定,所以自然不存在要开证明的问题。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他人通过合法手续收养了子女,那么在法律上才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才可以依法解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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