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给的拆迁房写的是女儿名字,女儿跟女婿离婚后女婿可以分割该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7 10: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拆迁房的分割,如果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则平均分割,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则归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拆迁的房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有一定的财产份额,则需要对另一方适当补偿。
  • 如果该拆迁房的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该拆迁房是婚后获得的,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
    如果是婚前所得,那该房产就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父母离婚后分配拆迁房的办法:若该房产拆前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不得分割。若拆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