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公婆婆在我们婚前买的房子现在要求我和我老公一起还房贷,以后要是离婚了我有钱拿回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7 11: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子还是归个人所有。一方在婚前支付房子首付,婚后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还清贷款的,房子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改变房屋是配偶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
    对于作为婚前财产的房子,在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但是,如果配偶另一方以个人财产帮助还贷款的部分,应当部分或全部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贷款的,离婚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因为婚前购买房屋的贷款属于个人债务,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行为,应视为两人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另一方婚前个人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房子是婚前财产婚后需要还贷款。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子虽然是婚前财产,但是所还的贷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后共同承担房贷,离婚时,房屋所有人按照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