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已减刑为有期徒刑,监狱告知家属罪犯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项刑罚没有被执行,会影响以后的减刑,会对减刑造成缩水,判决书上没有没收财产的具体名称和数量,只是一句笼统的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罪犯家属联系法院,法院却告知此类事情很多,无法具体执行,我个人认为这是法院渎职行为,但家属又不知该如何去解决这个问题,法院没有执行没收个人财产会对后续减刑产生影响吗?请帮忙指教,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6-15 07:29:3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申请减刑的罪犯是正处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罪犯:这一点是区分减刑与量刑制度的根本所在。同为立功表现,如果是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则可以作为一项量刑制度,对犯罪嫌疑人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在执行阶段有立功表现,则只能作为一项减刑的前提行为,从而引起减免刑罚的结果。
  • 法院判了之后,如果单位拒绝执行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也是向法院申请的。
    第一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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