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打扰您了,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时法院调解的离婚,男方给女方5万折价款,女方给男方每个月1000元的抚养费,男方因为暂时没有钱,并且给女方发信息一直在说有钱了立马给,女方不同意,把男方去强制执行了,抚养费女方一分没给过,连提都没提,男方现在的微信零钱和银行卡都冻结了,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子女抚养
2023-10-27 12: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严格讲起来是给孩子的费用,如果女方不肯给,你可以要求她补上,如果女方不执行,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合理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这是立法对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要求。按照上述规定,离婚后,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的法定抚养义务并没有免除,因此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的要求。
    这里的抚养费具体来说应当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 抚养费严格讲起来是给孩子的费用,如果女方不肯给,你可以要求她补上,如果女方不执行,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费用支出、现有生活负担、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等因素作出合理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这是立法对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的基本要求。按照上述规定,离婚后,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的法定抚养义务并没有免除,因此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的要求。
    这里的抚养费具体来说应当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针对离婚后该付款一方没有给钱,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法院一般会进行强制执行,由具体的执行员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接着,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
    如果存在恶意拒不执行的严重情况,那要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