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老宅基地被别人确权登记,我该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10-27 13: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宅基地被他人确权,当事人应申请行政复议。对政府作出的确权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 当事人的宅基地被别人确权了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诉要求进行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 利害关系人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八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对不动产登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
    (三)其他必要材料。
    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