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不允许外来车辆停在村内,否则锁车罚款,这样是不合法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处罚依据,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并由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做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内实施。村民大会制定的村规民约,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村委会罚款属于越权行为。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处罚权。无论以什么样的名义,开罚单、收罚款都属于越权行为。
当事人可以要求村委会退回罚款;如果村委会拒绝退款,可以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村委会或者村民对村内道路上的车辆,无论是锁车还是罚款,都是没有
法律依据: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享受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行政机关;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而村委会和村民并不具备执法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评估行政处罚的实施情况和必要性,对不适当的行政处罚事项及种类、罚款数额等,应当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