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以处对象身份以生病住院需要救命钱为由索要钱财最后我方没钱了就提出分手不想归还,还能追回损失吗

债务追讨
2023-10-27 14: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说在恋爱期间,借对方的钱肯定是要还的,你们现在只是谈恋爱的阶段,对方借钱的话,是肯定要还的,哪怕分手了也必须要还的,分手了也是肯定能够要回来的,如果说对方不还给你的话,你也有自己的转账记录,也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给他要回来的,所以说哪怕是在恋爱期间,还是在分手之后,钱都是能够要回来的。
    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谈恋爱期间给女方看病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男方将钱借给女方看病的,看病的钱属于借款,可以要回来,男方可以让女方尽快还款,但是,男方将钱赠与给女方的,一般情况下,要不回来。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谈恋爱期间给女方看病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男方将钱借给女方看病的,看病的钱属于借款,可以要回来,男方可以让女方尽快还款,但是,男方将钱赠与给女方的,一般情况下,要不回来。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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