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的,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直接判离。并且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