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离婚之前的彩礼钱和首饰应该怎么分

离婚
2019-06-15 08:1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购置的手饰应该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是个人专用的、三种情况下应该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上述第
    (2)、
    (3)两项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婚姻法解释二》(2004年4月1日公布实施)关于离婚彩礼返还的规定: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第18条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彩礼的性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除三种情况外,彩礼女方可不予返还。三种情形为:未结婚登记的,未同居的,男方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的。本案中,不属于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女方可不予返还,可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的,在分配中应保护无过错方。
    3.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以及被告的具体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应就是否离婚,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委托律师代为书写诉状。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