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直到2022年11月17日,我才在2020年8月1日加入一家公司,从来没有参加过社保,合同也都是签订的劳务合同,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吗?

社会保险
2023-10-28 07: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需要补缴社保。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当然是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补交社保的,当事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等,去当地的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 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没有给员工缴交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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