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去年9月21日,一个朋友向我借钱,去建筑工地,当时我借了10万元给他,他还答应建筑工地4个月完工,建筑工地完工后先归还本金,然后建筑工地拨款赚取利润分数,还答应今年4月最迟归还,到现在为止,本金不归还,打电话发信息直接不接,我该怎么办?我想起诉他

债务追讨
2023-10-28 09:24: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协商不成的,应向法院起诉
    1、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2、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工资,所以应该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法院起诉。
    凭借欠条可以直接起诉建设单位,但是应当尽可能提供施工合同,竣工结算文件。
    3、起诉时尽量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名下账户,可以保障案件判决的顺利执行。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 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
    (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
    (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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