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归谁所有。家中有两个儿子

土地纠纷
2023-10-28 09: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拥有继承权的儿女、配偶、死者的父母或者遗嘱遗赠规定的人依法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老人去世后,如果继承人也属于本集体的,那么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而不能继承土地,如果继承人都不是本集体的,则依法收回宅基地。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够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起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继承人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