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选择报警吗?警察会报警吗?如果他下次选择在没有监控的地方伤害我,我该怎么办?这次他没有受伤。下次他打我说不好听。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他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吗?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0-28 10: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到他人的故意伤害,建议直接报警处理。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致他人受伤,有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致他人轻伤以上,则有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受到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报警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比如你的陈述,旁观者的证词,你是不是有伤,矛盾的起因等等.处理上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不给予处罚。当然也有由于证据不足或嫌疑人无法查找而无法处理的情况,证据不足,指的就是人证或物证不足以认定案件事实.比如2个人,一个人说对方打了他一巴掌,另一个人说没有,在没有其他人作证,并且由于那一巴掌不重没有留下痕迹的情况,就无法认定另一方确实打了人,而不能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不要求受害人的伤势达到什么地步,只要有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就可以处罚。
  • 可以报警,如果两人吵架与自身无关,但觉得他们有危险可以报警,在公共场所对别人的权力造成侵害可以报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