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不小心把身份证的正面照片和手机号码发给了陌生人。有什么问题吗?

网络侵权
2023-10-28 1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给别人,一般不会有特别严重后果,不会带来其他问题的,现在办理各项业务都是需要本人和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只有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是办不成事的。就是身份证原件遗失,被人捡到去干坏事,也没问题,身份证法规定,谁拿别人身份证干坏事,就追究谁的责任,与身份证人无关,身份证人不需负责,所以说,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给别人,只要本人没有签名,没有危害,基本没问题的,但是尽量不要给别人发自己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三)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把身份证正反面照、本人手持身份证照和正面照给别人有一定的风险,但谈不上有什么危害。因为这种情况相当于把身份证上的信息以及个人人像信息透露给他人,这两种信息虽然也是个人隐私,但在日常生活并非很难获取的资料。
    除此之外,现在办理一般的业务或者达成经济交易,只有身份证照片和本人持身份证照片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本人电话号码、邮政编码、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信息资料,也就是说题中描述的情况虽然也算是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不足以完成实际的破坏行动,因此危害并不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
    (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 法律分析:不小心把身份证原件照片发给他人,不会影响,不会带来其他问题的,现在解决各项业务都是需要本人和身份证原件才能解决,只有身份证原件照片是不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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