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2017秋天卖小麦给有个熟人,当时他说没钱,过两天再给,因为我和他都很忙,称过小麦斤数,也没打收据,现在他不想给钱,从秋天拖到现在,总是说没钱,我想让他打欠条,他说不知道多少斤,也忘记了价格,没办法打欠条,我记得钱数23000元,他不承认,我该怎么办,他属于诈骗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利益,请解答

2019-06-15 10:07: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欠条不承认可以进行笔记鉴定的。如果确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发生,债权人能够列举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债务的真实性,经多次催讨还是不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假若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向法院起诉就没有用的了。
  • 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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