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新入职的B公司员工,由于是人员外包,我入职便在A公司入职,但由于A公司认定实习期没有通过,在A公司离场之后,B公司要求我签订离职合同,但是我再入职合同发现,入职合同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如无法胜任工作或乙方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保证正常履行现岗位职责时,则甲方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理解并愿意接受此调整,若乙方不接受甲 方的岗位调整视为不服从工作安排,甲方可以予以辞退,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我现在该怎么与公司交涉 退,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8 14: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 法律分析:公司变更工作岗位,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公司因此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