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污蔑我偷2300元手机怎么办?

名誉毁谤
2023-10-28 14: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污蔑的,属于遭受名誉侵权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是侵权人不停止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 法律分析:别人污蔑我偷东西可以报警。可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对诬告者予以治安处罚;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被污蔑偷东西会立案。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治安管理案件的并且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在当事人报案后,会立案受理,并立即进行调查;对于意图诬告使他人受到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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