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本人允许,本人照片以及全名被他人发到网络平台,属于侵犯肖像权

肖像权
2023-10-28 14: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侵犯肖像权。在未征得被拍摄者的同意下将别人的照片发布到网上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法律分析:一般不构成侵犯肖像权,除非以营利为目的。但如果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发布他人照片并进行侮辱的,同样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 1、如果发布有诋毁等行为,则是构成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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