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男女朋友之间,没有同居过,半年给女孩花了一万多元,当时和女孩接触的时候,我直接告诉她,是急着结婚,也一直把她当老婆照顾她,最后还是分手了,我想问一下这笔钱能不能回来

同居
2023-10-28 16:26: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恋爱、同居是没有受婚姻法的保护,结婚才受到婚姻法的约束。分手后是否需要还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接下来主要分析一些常见的经济纠纷问题。在恋爱期间赠与的首饰、衣服、包包、金钱等,一般是属于财产赠与,一旦赠与后,赠与人要求返还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法律依据:
  • 法律分析:不用。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男女分手后需要进行还钱。 婚约、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解除婚约、中断恋爱关系是当事人的自由权利。男女在恋爱期间,肯定是会有互赠礼物的行为,而赠予无法追回钱款。
    除非是明确的借予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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