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位提前一小时上班,不加工资合法吗?

讨薪
2023-10-28 16: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若劳动者每日的小时工资不一致,为少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通常会在小时工资低的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对劳动者来说有失公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到晚上11点,时薪不得低于其每小时工资基数的150%。工资基数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可按集体合同的约定来确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如果劳动者是标准工时制,那么每周应上班40小时,每月上班约170小时,多余的劳动时间属于延时加班,应当支付延时加班工资。法律规定,延时加班的工资标准是日工资的150%。
    作为劳动者,还要注意区分计件工资和固定工资或绩效工资的情形。如果是计件工资,虽然劳动者存在延时加班的情形,但通过计件,用人单位实际已经发放了100%的加班工资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延时加班的50%的加班工资。
    如果不是计件工资,则要结合劳动合同对工资标准的约定、工资实际发放数额、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综合认定并计算加班工资,这比较复杂。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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