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自愿如何办理?收养证。

子女抚养
2023-10-28 17: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手续首先由收养人要到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并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申请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绝育证明等证件,公证人员审查收养当事人,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进行办证,制作公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收养公证:
    1、收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的一致意见;
    2、收养方和被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
    3、双方携带收养协议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办理收养证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书面收养协议等材料,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经过登记后,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