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了三天,不想工作就走了,不给工资能不能要

讨薪
2023-10-28 18:3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三天内未结工资的处理办法如下:
    1、协商解决,与公司友好协商;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先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举报,再拿出用人单位侵犯的相关证据,写成投诉文书递交劳动部门。受理范围,凡属本区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属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3、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不能。按规定,只要是有正常上班,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工资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至于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随时都可以走,随时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当然在投诉之前最好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例如证明你在公司工作时间的相关证明。还要主张无合同双倍赔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