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户口,但土地被占,盖楼了,问一下在农村户口不变的前提下,能够买城市的养老保险吗城市的养老保险吗?我是农村户口,但土地被占,盖楼了,问一下在农村户口不变的前提下,能够买城市的养老保险吗?

保险赔偿
2019-06-15 11:2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农村老年人交养老保险的流程: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并将《参保表》、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按规定时限一并上报乡镇事务所。
    参保农民本人也可到乡镇事务所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乡镇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及时将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农保信息系统,在《参保表》上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表》、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县级社保机构应对参保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无误后,对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

  •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新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根据国发〔2009〕32号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 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单位,只要求单位交社保,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接去社保
    因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辞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缴纳养老保险。以柳州市为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职责:主要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劳动保障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职责:主要负责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录入有关信息,并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对村(居)委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村(居)委协管员职责:具体负责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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