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审做为原告,对方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二审没有去,律师也没,二审开庭结束,还能收到判决通知书吗?下面怎么样才能拿到赔偿款?

2018-06-02 08:4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2、若被告一审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采取问讯式审理方式进行。
  • 可以通过原审法院上诉,也可以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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