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判处走私核材料罪的既遂?

刑事辩护
2023-10-29 09:3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中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刑法中规定走私核材料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 一般走私核材料罪既遂处罚如下:
    1、犯此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单位犯此罪的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