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买一套二手房,二手房房主不是房产证上的本人,此房主和房产证上的本人以前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他们没有签订买卖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我现在想买这套房,和现在的房主(非房产证上的本人)要办理哪些手续?我和原房产证的本人要办理哪些手续? 此房屋没有土地证,我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我只和现在的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时候房产证上的本人是不是可以再找我要回房屋呢,我会有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呢?

2018-08-13 09:5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  不办理土地证房屋可以过户吗  
    1、是小产权房,能不能过户,要问房子所在地的房产部门。  
    2、能否过户关键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房产人的证是什么证,如果要上市,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宅基地或者无颁发产权凭证的部门出具的,那必然不能过户.第二个问题就是土地的问题,一般能上市的房产,土地必然是国家出让的,而你说的土地现在是集体所有.而该房产所在土地是否经过审批规划,如果是的话,那在补交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后应该就可以过户,如果是私自建立的,那没有新政策的出台,必然是不能过户的。  
    3、在房产没有过户到你身上之前,你仍然没有取得房产的所有权,自然无权买卖.而且现在土地尚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如果能上市的话)必须要在办理完相关的土地出让,房产所有及土地使用过户后才能买卖。  
    4、如果拆迁,你必须证明你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及土地的合法使用人才可以得到补偿,否则的话,如果上述房产拆迁,你只能请求房产的出售人给与你赔偿,而不能要求拆迁方或者国家补偿。  
    5、过户通常有赠与与买卖两种办理方式,赠与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办理后去房产部门过户/买卖是买卖双方拿签署的买卖合同到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赠与的费用是公证费+税费.买卖只有税费,但税种相对赠与要多些.相互比较现在买卖手续相对便宜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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