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商店,因为脏水井满了,公共排水管漏水,影响了我的正常运营,我可以要求物业赔偿吗?

业主维权
2023-10-29 10: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赔偿措施如下:
    1、出租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正常使用。漏水修复是房东的责任。承租方应按时缴纳房租。因法定没有尽到修缮义务,导致合同终止,属于违约,可根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人发现房屋漏水,可以告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其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首先需了解漏水的原因。发现漏水后是否找寻物业进行维修,如果找寻了物业求助维修,但物业公司因工作懈怠而导致无法及时维修造成的损失,租客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证明是物业的过错而导致大量水费产生,物业公司因承担相关责任赔偿。
    如果排除了物业的责任,而是租客自身没有及时寻求维修或者是维修了,是因为马桶的质量等问题,那相关的水费就因有租客自己本人承担责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首先需了解漏水的原因。发现漏水后是否找寻物业进行维修,如果找寻了物业求助维修,但物业公司因工作懈怠而导致无法及时维修造成的损失,租客应及时保存相关证据,证明是物业的过错而导致大量水费产生,物业公司因承担相关责任赔偿。
    如果排除了物业的责任,而是租客自身没有及时寻求维修或者是维修了,是因为马桶的质量等问题,那相关的水费就因有租客自己本人承担责任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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