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造成的轻伤可以要求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10-29 10: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伤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轻伤属于刑事案件,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并不代表公安机关必须马上对嫌疑人(行凶者)采取强制措施。
    是否采取强制措施,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及案件进展决定。但是,在被害人没有谅解嫌疑人的情况下,除非嫌疑人因身体原因等不适合被羁押,一般都会被羁押。
    若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行凶者刑事责任的,被害人也可以搜集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法律分析:可以行政拘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能要求刑事拘留,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可以行政拘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的,不构成犯罪,所以不能要求刑事拘留,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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