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住在农村,但是因为父母在县城的工厂工作,我的户口和父母都在工厂。我想把我的户口搬回村里。我能搬回来吗?我结婚

2023-10-29 10: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居民户口能迁回农村,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是以下情况可以迁回。
    1、如果是因为读书,比如因为读技工学校、大中专院校等而把户口“农转非”的,毕业后也无工作安排而回原籍的毕业生可以迁回。
    2、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业户口,而非农业户口的那一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收入,且在农村一直居住生活的可以迁回。
    3、一直在农村和自己父母生活在一起,且在城镇无稳定职业和住所的未婚人员可以迁回。
    4、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城市没有稳定工作,在农村有分配住宅基地,且有门牌和房屋已经建好,也在农村生活居住的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均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符合以下条件的都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1、已经达到了规定的退休年龄,原来的户籍地属于农村,只需要开具相关的材料证明,即可迁回去。如果农村还有以前留下来的房屋,同时还会继续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
    2、一些长期还留在农村生活,但是自己的户口却早年迁出了,这类需要提供直系亲属,或者是提供农村的房屋房产权及承包地的相关证明即可。
    3、夫妻双方有一方在城里没有固定房产和固定职业的,这类需要提供无业证明,和双方的结婚证,同时还需要有一方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如果是之前从农村迁出来的,要迁回去,经当地部门以及村委会准许迁回申请,并得到村委会同意,盖章,由当地部门准许迁入证明到现户口地申请迁出。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另一方可迁至农村:但也必须具有城市户口的没有固定工作;农村户口其中一方具有宅基地、土地等;必须有结婚证,证明是夫妻关系,不然不予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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