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餐饮公司一年了,我二月三月份上了10天半应发我一千四,那个月我有事离开了,并支走1000元,后来又参加了一份工作,过了两个月老板又叫我回来上班,我想要要回我的400元,老板不给,说走流程一千不该给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这个月18号已经交了辞职信,现在我想离开,老板说我离开这个月一份不给我!,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0-29 12: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需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 员工辞职时老板不让走,且威胁不给工资的,员工可以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仍然可以依法辞职,并通过向劳动局投诉、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等办法来要回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1、劳动者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